綦江长风齿轮有限公司原址地块(以下简称“调查地块”)位于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春光村、尖山村,本次调查范围包括原址生产场地约40020m2以及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的发展用地约44382m2。1993年前,调查地块为坡耕地;1993年,万隆锻造厂在调查地块内建厂,主要从事锻件的生产,1998年更名为綦江锻造厂,2001年5月,更名为綦江长风锻造分厂;2006年厂区扩建,增加了齿轮生产线,更名为綦江长风齿轮有限公司(总厂从綦江中学迁建至此);2009年,征收厂外东北侧春光村坡耕地和西侧尖山村坡耕地做发展用地,但该区域一直未投入生产建设使用,保持着农用地利用性质;2018年1月企业停产搬迁,场地关停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;2020年5-7月厂房拆除。根据《綦江桥河片区土地利用规划图(2013-2020)》,该地块调整为居住用地(R2)、混合用地(BR)、公园绿地(G1)、道路、远景用地和其他非建设用地。
本调查地块共布设54个土壤监测点位,7个地表废水监测点,3 个地下水监测点位,1个底泥监测点;采集97个土壤样品,7个地表积水样品,3个地下水样品,1个底泥样品,共计108个样品。土壤样品监测因子为:GB 36600-2018表1中所有项目和石油烃(C10-C40)、锌;地表废水其监测因子为:pH、COD、氨氮、铜、锌、砷、汞、镉、铬、铅、镍、石油类、动植物油;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为:pH、重金属7项、VOCs、SVOCs;底泥样品监测因子为:GB 36600-2018表1中所有项目和石油烃(C10-C40)、锌。
监测结果表明,部分土壤样品中石油烃(C10-C40)、苯、1,2-二氯丙烷、砷、镍超过了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;1个地表积水样品的化学需氧量超过了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8978-1996)一级标准限值;地下水样品监测指标均未超过了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 14848-2017)III类质量标准限值;底泥样品中石油烃(C10-C40)超过了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。
评估结果:綦江长风齿轮有限公司原址场地部分区域(锥齿车间、热处理车间连续炉区域、包装车间、一般固废堆存区、危险废物暂存间、含油废物临时堆存区、磅房建渣临时堆存区、锻造车间、机加工车间车床区域和拉床区域、空压房)当前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第一类用地要求;春光村和尖山村发展用地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第一类用地和《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15618-2018)相应要求。初步匡算场地总污染面积约5922m2,污染土壤方量约6809m3;场内遗留污染废水方量约为75m3;锻造热处理车间冷却水池遗留污染底泥方量约15m3;污水处理站浮油收集箱遗留废油约1m3;遗留废耐火砖、废含油手套等危险固体废物方量约4吨;遗留废铁屑、废包装物等一般固体废物方量约3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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